復旦高級中學實驗室管理辦法
私立復旦高級中學實驗室管理辦法
94年 01 月 07 日修訂
105年 03 月 23 日 經校務會議通過後 修訂
一、本校為確實管理 各 實驗室及維護教學設備之正常功能,並培養學生愛惜公物之情操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實驗室僅供學生上相關課程使用,其鑰匙由科學館管理員保管,課外時間使用須向教務處設備組申請 ,且任課老師須在場指導 方得核准; 未經核准,不得擅自進出使用。
三、使用本教室之班級,聞上課鈴聲,由班長率隊依序帶入,靜候教師蒞臨;進入教室後,按分配 組別就位 ,由任課教師統一分組清點用具。
四、衛生管理:
(一) 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,請勿攜帶食物或飲料進入,且應隨時維持教室及設備之整潔。
(二) 實驗結束後,應分組整理教室、清理器材、水槽及桌面,經教師檢查合格後,方准離開。
五、設備之保養與管理:
(一) 各項設備每學年定期由專人檢查、保養,並依實際需要填具修繕。
(二) 個 人或分組使用之器材和藥品前,由使用學生負責清點,如有損壞或缺失,應即向任課教師登記 並向科學館人員說明更換之。 在實驗中使用設備應細心謹慎,如係人為損壞,應負賠償責任 。
(三) 在實驗中使用設備應細心謹慎,如係人為損壞,應負賠償責任,並填寫 自反自勉自我檢查評鑑表 ,以存檔備查。
(四) 實驗結束後,由各組組長再清點器材一次,登記破損和遺失後,方可離開實驗室。
(五) 各項設備之清潔與保養,由各使用同學共同負責,請各任課教師隨時檢查,並將之列入成績考查。
六、安全管理:
(一) 未經任課教師同意,不得擅自開啟實驗室內任何廚櫃、機具、器材及電源 未經老師指導,更不可自行調配任何藥品 各 組 使用之設備電源,由 該組負責學生 關閉。
(二) 實驗中應保持肅靜,未經許可, 不得擅自利用學校資源,私自進行非關學生學習之實驗或製造任何危險物品。
(三) 進入化學、生物實驗室時,請穿 著 實驗衣,必要時須戴手套或安全眼鏡 ,若未穿實驗衣者,請於上課前至科學館登記借用。
(四) 操作機器或使用工具,應謹慎遵守老師指導,以免發生危險;如遇器材破損或意外事件,應立即報請任課教師處理。
(五) 各項設備用畢應立即歸還,不得以任何理由攜帶器材與藥品離開實驗室。
(六) 任課教師於下課後,應詳細檢查有關冷氣機、電風扇、視聽器材、電燈等之電源,避免意外事件發生。
(七) 值日同學應注意事項:
1. 負責清點器材及藥品。
2. 負責地面清潔。
3. 協助老師準 備及清點收回器材及藥品。
4. 檢查電源開關並扣鎖門窗,以策安全。
七、副班長於每次課後請填寫實驗日誌。
八、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之同學情節輕微者,由任課老師酌予告誡或扣分之處分;其情節重者,按校規處理者,按校規處理。
九、本辦法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訂時時亦同。
